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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来源:莆田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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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城区、涵江区财政局,荔城区、涵江区水利局,有关局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1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314-防汛”科目,用于洪涝灾后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等相关工作。请根据实际尽快细化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和预算执行,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2021年第四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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