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财农〔2020〕16号
市水利局,市萩芦溪水电管理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水利厅关于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00万元,用于你处莆田市东圳水库-涵江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挪用、滞留或成效不明。
附件: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水利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