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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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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福建省防洪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

  会议要求,要加大全市防洪排涝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有效指导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坚决杜绝违法审批和建设行为;将城市水文建设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河长制”,严格审批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防洪执法综合协调机制,保障执法有力有效。(记者 周凌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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