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民〔2022〕84号
根据《福建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闽民规〔2022〕11号)要求,设区的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参照成立本级评委会。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莆田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统筹实施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主要职责
评委会由市民政局负责组建,评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复核、对已获评定等级养老机构的抽查复评等工作。评委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负责日常评定工作。
二、评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朱建华 莆田市民政局副局长
副主任:林婷婷 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
科科长
委 员:郑阳春 涵江区第十届人大代表、莆田市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联谊会常务副会长、福建讼道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良英 莆田学院护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柯 力 莆田学院副教授、博士
吴新辉 莆田市慈善总会康养项目专员
陈凤霞 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
科干部
林 娜 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
科干部
蔡斌熹 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
科干部
三、评委会议事规则
评委会召开评定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评委会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定结论应当经全体出席委员半数以上通过。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办公室主任由莆田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林婷婷兼任,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莆田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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