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2022年全市新建30个以上“党建+”乡村邻里中心。为切实做好乡村邻里中心中养老服务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结合《莆田市“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建设各子方案》精神,拟出台“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全市新建30个以上“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全市计划建设“长者之家”项目33个。
三、工作进展
根据每年度全市邻里中心统一部署安排,分序时分阶段统筹推进,其中:
(一)组织部署阶段(4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将责任主体细化到各乡镇(街道),明确项目责任人,确保工作抓细抓实。
(二)项目前期阶段(5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指导有关镇街确定“长者之家”选址,并根据“长者之家”建设内容,做好项目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后期项目建设制定准确、有效的建设方案。
(三)项目动工阶段(6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要根据项目任务,科学施策,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指导各有关镇街组织“长者之家”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动工建设。
(四)项目完工阶段(10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及时跟踪和调度推进项目实施,针对实施中的堵点和难点问题,因包施策、分类施法,确保“长者之家”项目顺利实施并完成建设任务。
(五)项目验收阶段(11月底前):市、县级民政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实地走访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长者之家”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六)工作总结阶段(12月底前):各县(区、管委会)民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完善工作台账,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民政局。
四、范围期限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五部分,包括:
(一)第一部分“基本思路”,具体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3个内容;
(二)第二部分“建设内容”,具体包括“明确选址要求,科学布点”“明确建设标准,星级打造”“明确运营内容,提升服务”3个内容,其中:
1.依托“党建+”乡村邻里中心建设的“长者之家”,参照农村幸福院建设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床位不少于5张;参照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床位不少于20张。
2.规范“长者之家”命名和风格,要求各项目规范命名为XX街道(乡镇)XX社区(村)“长者之家”,规格、颜色、字体由县级民政部门统一规定。同时,根据福彩公益金资助信息公开要求,“长者之家”还应在主体建筑物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尺寸为65x50厘米,材质为不锈钢板。
3.明确运营和人员要求:“长者之家”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长者之家”应配备不少于2名助老员。
(三)第三部分“实施步骤”,具体包括组织部署阶段(4月底前)、项目前期阶段(5月底前)、项目动工阶段(6月底前)、项目完工阶段(10月底前)、项目验收阶段(11月底前)、工作总结阶段(12月底前)6个内容;
(四)第四部分“资金保障”,具体包括建设补助、星级运营补助和运营补助3个内容;
1.明确建设补助:新建的“长者之家”,按照闽民福〔2017〕66号规定建设的,给予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其中三、四、五星级分别补助30万元、50万元和80万元;按照莆民〔2021〕70号规定建设的,给予农村幸福院建设补助,其中三、四、五星级分别补助17万元、25万元和30万元。利用原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长者之家”,按上述标准减去已享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的差额给予建设补助。建设补助所需资金除统筹使用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
2.明确星级运营补助:在评定有效期内的“长者之家”,按星级评定标准分档给予星级运营补助,其中:按照闽民福〔2017〕66号规定评定为三、四、五星级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年分别补助3万元、6万元和8万元;按照莆民〔2021〕70号规定评定为三、四、五星级的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补助0.5万元、1万元和2万元。三星级运营补助所需资金由县(区、管委会)财政安排,四、五星级运营补助从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
(五)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具体包括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考核、鼓励社会参与、做好数字监管、加强舆论宣传5个内容。
六、关键词诠释
“长者之家”:统筹对依托全市“党建+”邻里中心统一部署要求,规划建设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的简要称呼。
七、联系部门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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