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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莆田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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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21〕91号)等精神,为加强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本政策。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我市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规范化意识,规范我市养老服务市场行为,提升养老服务业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健康规范发展。

 

  三、工作进展

  持续推进我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范围期限

  在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持续推进。

 

  五、主要内容

  一是健全我市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的调查研究,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贯彻落实GB 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T 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行业、和地方标准,不断总结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成果,及时将有特色、可复制的经验推荐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二是强化养老服务标准规范宣传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轮岗轮训、实地宣传等形式,加大GB 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T 29353-2012《养老机构基本规范》等已发布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对养老服务标准化的认知程度,使其成为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力量,为我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保障。2022年计划分3期完成养老服务标准化普及教育培训。三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持续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星级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复制推广试点机构典型经验做法,为全面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

 

  六、关键词诠释

  无。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联系电话:2280021。

 

  八、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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