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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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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近年来,全市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老年人的养老意识也逐渐增强,但是近期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利用人们寻求解决养老问题的迫切心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现将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风险提示如下:

一、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1.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4.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二、风险提示

1.高额利息无法兑现。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多数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正当服务实体和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高额利息仅为欺诈噱头,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2.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机构或企业超出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钱财。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3.养老需求无法满足。机构或企业以欺诈、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或者销售养老产品,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及亲属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证件并按规定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合同),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向个人账户缴纳资金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属朋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防止利益受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未经有关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法人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举办者应于登记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应当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合同),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项目收费标准;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或发展下线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集资金额、人数、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发现养老服务领域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0594-2772023 ;市民政局:0594-2280021,邮箱:m2280021@163.com;市处非办:0594-2696880,邮箱:ptsjrb@163.com。)

 

 

 

莆田市公安局               莆田市民政局

 

 

 

莆田市处非办

(市金融办代章)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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