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方概况
莆田市地处福建省沿海中部,史称“兴化”,1983年撤地设市,现辖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一县四区两个管委会。陆域面积413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万平方公里。素有“海滨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历代涌现出2482名进士、21名状元、17名宰相,15位莆籍“两院”院士。
202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43.97亿元,增长3.3%,增幅居全省设区市第六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25.66亿元,增长1.4%;第二产业增加值1362.33亿元,增长1.5%;第三产业增加值1155.98亿元,增长5.8%。
二、地方养老服务发展现状
1、人口现状。截止2020年底,莆田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达60.4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比例为16.53%,总体呈现基数大、增速大、高龄化、空巢化发展态势。
2、养老现状。养老机构方面,全市已运营养老机构38家,其中民办17家,公建民营21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服务如内设医疗机构、医务室、护理站等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2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合作全市有31家。农村幸福院方面,全市建有农村幸福院村数580所,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66.21%。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方面,全市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1个,其中投入运营36个,城区街道和中心城镇覆盖率100%。
三、地方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简介
莆田市夕阳红老年服务中心:中心位于素称涵江后花园的萩芦镇双亭村,距涵江城区9公里,距莆田市区15公里,交通方便。公寓依山而建,青山环抱,景色秀美,空气清新,既避开闹市的喧哗,又不远离城市。是老年人选择养老、度假的好地方。 总用地100多亩,总投资1.8亿元,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已具备500个床位的接养能力。集颐养、医疗、康复、学习、娱乐为一体,体现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全新养老理念。集颐养、医疗、水疗、康复、娱乐、休闲、学习为一体,身体保健与心理养护兼备,满足老年人日常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调适、康复护理、紧急救助等方面的服务诉求。
仙游县颐康养老公寓:租用鲤城街道东门社区居委会建设老年公寓开展服务。颐康养老公寓占地面积十余亩、建筑面积10576平方米,装修及改造投资1000多万元,核定床位400张,2016年10月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并开始营业,致力于为老人打造一个服务功能齐全的综合养老中心与服务平台。同时设立一级医院仙游颐康医院,2018年11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总投资1500多万元,建筑面积4520平方米,设有康复科、中医科、内科、外科等,实施医养结合,为长者提供“健康、亲情、安心”的医养结合的养老环境。
莆田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在莆田市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遵循“百善孝为先”的文化信仰,通过968962服务热线(7×24小时)、社区服务站点、网站,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为切入点,以实体服务为支撑,提供居家智能养老服务、家庭生活服务、民生商品配送服务和公共服务信息查询的“门对门”居家生活服务平台,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四、投资类型
(一)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基建部分建设;
(二)投资并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与维护;
(三)投资并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养老项目;
(四)投资并承接政府已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
(五)地方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形式。
五、养老机构一般建设、登记、备案流程
(一)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
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2.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选址意见书核发、用地预审、用林审核、用地规划许可等。
(1)明确用地范围。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为公共管理用地、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医卫慈善用地,可布局和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在不涉及重新开发建设、不改变原有土地性质且不影响城市规划前提下,可使用以下3类房屋资源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含民办):①整体购买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②租赁闲置企业厂房、商业办公、住宅用房(含居民自建房)及其他可利用的房屋资源;③购买或租赁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地和办公用房。
(2)明确供地方式。一是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地;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符合条件可以办理协议出让(租赁)土地手续。二是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3)实行优惠地价。协议出让的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价格,基准地价已覆盖的地区,按不低于同类地块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底价。对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通过双向竞价、综合评标等方式,合理控制地价。对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以按规定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4)盘活存量用地。一是利用闲置工业用地。符合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的单位,利用现有工业厂房及用地举办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机构,经审批、征求意见和公示无异议后,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并根据新的功能需求申请调整规划总平并依法办理规划和消防手续。二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利用闲置资源改造。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也可暂不作变更。
(5)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对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养老服务项目,优先予以办理供地手续;涉及使用农用地的,允许办理只转不征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允许在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时单独组卷报批。
3.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
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筹办审核意见后,由承租单位会同产权单位征求厉害关系人意见,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举办单位制定改造设计方案,改造设计方案由规划部门按照建筑改造出具使用功能变更意见函。
4.住建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主要包括消防、人防等设计审核确认和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1)改造设计方案由消防部门根据规划变更意见和相关消防技术规范对改造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
(2)凡是符合已经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域,不再对区域内具体养老投资项目进行交通影响、水影响、地震安全性等方面的评估审查。
(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等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等。
(三)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手续
项目建成后,投资(运营)方可在工商部门登记“营利性养老机构”,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投资(运营)方也可在民政部门登记“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和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养老服务机构包含以下三类:
1.养老机构,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为“养老院”“养护院”“颐养院”“长者照护之家”“老年公寓”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机构养老服务业务”。
2.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是指从事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活动的组织,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含有“社区”字样,如“社区养老服务”“社区老年照护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老服务业务”。
3.综合养老服务组织是指同时从事养老机构业务、社区养老服务等活动的养老服务机构,其名称行业表述可以更为宽泛,如“养老服务”“为老服务”“老年服务”等,业务(经营)范围统一核定“机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综合养老服务业务”。
(三)养老服务机构备案手续
1.养老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于登记或取得营业执照,开展养老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所在地市、县民政部门备案。
2.各级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其提早做好备案相关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获知本辖区内企业法人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后,应主动告知其备案要求,督促引导其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市、县级民政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窗口统一接收并审核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对材料齐全者应于5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案回执,同时,应告知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回执可通过民政受理窗口预约转交或挂号信邮寄给举办者。养老服务机构备案的相关材料应及时转交同级养老服务部门存档。
4.养老服务机构在办理变更登记后,应当于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做好相关事项备案工作。对于变更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未备案的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对于登记后未备案的企业法人养老服务机构,市、县民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提醒联络和督促指导。
六、咨询途径
联系部门:市民政局401养老服务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联系方式:0594-2280021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899号市民政局
办公时间:夏令时 早:8:00-12:00 下:14:30-15:30
冬令时 早:8:00-12:00 下: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