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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22|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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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6月15日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全省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

  此次调整,是连续第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6年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一是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0元增加,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二是挂钩调整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为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挂钩,在按退休人员2020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18%调整增加,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是适当倾斜的群体,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对2020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对2020年12月底前基本养老金低于2741元的企业军转干部,补齐至2741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新增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预计惠及全省208万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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