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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

发布时间:2021-09-14|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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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推行“不见面”办理

  此次疫情防控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不见面”办理以2021年9月13日市行政服务中心暂停窗口业务办理开始,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恢复窗口业务办理为止,期间推行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业务,期间予以延迟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恢复后次月内应及时补办。

  二、“不见面”办理渠道

  (一)网上办

  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莆田分厅、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在福建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fujian.gov.cn首页,点击右下方的“12333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福建12333”“掌上12333”“闽政通”APP,以及“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电子社保卡签发渠道等方式,依照提示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相关业务。

  (二)电话办

  结合群众日常办理高频事项,全市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窗口单位对外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在上班期间专线负责办理相关业务。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可通过拨打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电话咨询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予以回复解答。

  (三)邮寄办

  不便使用“网上办”“掌上办”的业务,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可通过EMS邮寄申报材料的方式办理,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收到材料的时间,受理经办情况由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过电话、邮寄的方式反馈给用人单位和参保对象。

  (四)自助办

  企业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及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打印,用人单位可通过福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等可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办理。参保对象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可通过“福建12333”“掌上12333”“闽政通”APP,以及“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办理;也可持二代身份证就近选择市、县(区)两级行政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一体机自助查询、打印。

  退休人员养老金(保障金)的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闽政通”APP、“福建社保”微信公众号,以及电子社保卡签发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领取资格认证,可通过“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小程序)办理。

  (五)延期办

  在我市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对未能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申报或者城乡居民待遇申领的,应在窗口业务恢复办理次月内及时补办,经审核通过后,养老金从达到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年龄的次月起支付并补发;此次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暂停办理前已超过待遇领取年龄的,应在窗口业务恢复办理次月内及时补办,从2021年9月起予以补发。灵活就业人员在窗口业务恢复后次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的,参保时间最早可从2021年9月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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