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人社[2014]251号
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人劳局):
近日,省厅对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了通报,下发了《关于2014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保缴费与发放等情况的通报》(闽居保[2014]21号)文件,省厅的通报充分肯定了我市1-6月份的工作成绩。我市城乡居民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尤其是缴费率提前完成90%的预期目标,在全省各设区市中名列第一。为了总结工作成绩,进一步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保情况
截止2014年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保应保154.18万人,累计参保148.68万人,参保率96.43%。对比2013年末,我市呈现应保人数下降,实际参保人数、参保率上升的趋势。其中,秀屿、仙游、涵江参保人数增加较多。
二、缴费情况
1-6月份全市续缴人数99.9万人,缴费率达90.21%,提前完成90%的预期目标任务,在全省各设区市排名中位列第一。但工作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区仍未达到预期目标。
三、待遇发放情况
2014年1-6月,全市养老金应发37.1万人,实发37.08万人,发放成功率达99.94%。与去年底相比上升1个百分点,但在全省排名仍然比较靠后。
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参保人数稳中有升,提前完成90%的缴费率预期目标。下半年,各县(区、管委会)要在总结上半年工作经验的同时,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做好待遇发放。今年我市“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年该项目计划投资25200万元,截止六月底已发放13459.7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3.4%。下半年要狠抓发放成功率,力争提前、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二、扎实推进参保扩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待遇标准“三个统一”。下半年要严格按照绩效评估指标任务,通过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以及积极探索建立长缴多得机制的方式,做到应保尽保。
三、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杜绝重复参保、死亡人员仍领取待遇等违规行为。确保待遇发放及时、准确,严格把关。规范账目,仔细登记每一笔财政补贴应到、实到的日期、款项及相关文件。切实加强基金监管,为人民群众把好关。
四、着力提升窗口服务。紧紧围绕为民服务这个根本,牢牢把握群众满意这个标准,深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着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腿、少等待、少麻烦,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有效提升群众对窗口服务的满意度。
附表:2014年1-6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