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入开展城乡居民保基金检查
为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福建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方案》(闽人社办[2013]84号)的通知精神,市人社局成立了以副局长肖兰英为组长的城乡居民保基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8月26日至9月5日,对全市各(县)区城乡居民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县(区)城乡居民保基金管理总体比较规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能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基本得到保证。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县(区)城乡居民保基金保值增值未达到最大化,财政补助资金未按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造成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存在多头领取和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等现象,对此,检查组当场指出,并督导限期整改,以确保城乡居民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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