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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增6个门诊特殊病种

发布时间:2023-04-10|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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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种类的通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新增6个门诊特殊病种,分别为精神分裂症、门诊危重病抢救、学生意外伤害、儿童康复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共计34个。该政策4月15日起执行。
  据悉,新增的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按照我市原政策执行,报销比例具体为:“精神分裂症”病种的报销比例90%;“门诊危重病抢救、学生意外伤害、儿童康复治疗、地中海贫血、尘肺病”报销比例65%。
  另外,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原有的门诊特殊病种戈谢病、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设置2年过渡期,2年后自动取消;儿童听力障碍(干预)并入儿童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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