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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补缴今年城乡医保不再享受财政补助

发布时间:2022-06-24|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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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防止个人和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重要措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才能有效化解个人及家庭因病产生的经济困难,大幅减轻看病负担。今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缴期为3月1日至10月31日。须特别提醒的是,7月1日起补缴的参保人员不再享受财政补助标准,还未缴纳的市民请抓紧。

  据介绍,3月1日至10月31日是2022年城乡医保参保补缴期,3月1日至6月30日缴费的参保人员,按个人缴费标准缴费。7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的参保人员,均要全额缴费,不再享受财政补助标准。此外,补缴期缴费从缴费之日起60日内为医保等待期,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每年,由医保部门登记,税务部门收费。2021年已成功参保缴费的,2022年默认续保登记,参保人员直接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缴费渠道为: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医保社保业务”-社(医)保缴费办理,按提示进行缴费。参保登记渠道为:关注“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便民服务”,点击“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提示进行参保登记;或者关注“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点击“全部”,在“业务经办”模块选择“居民参保”,按提示进行参保登记。(记者 林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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