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总工会,市社保中心:
为持续做好工伤保险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知晓度,切实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有效提升用人单位的工伤预防能力,按照《福建省人社厅办公室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28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宣传主体责任,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工伤保险工作决策部署和当前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和工伤预防理念,切实减少工伤事故伤害,维护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权益,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主题
以“工伤保险伴你同行”为主题,对全社会、广大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开展主题宣传。
三、时间安排
2022年8月至12月。
四、活动安排
(一)关注公众号。全市人社系统、总工会干部职工须及时关注“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并积极向广大群众、参保单位以及职工推广,广泛宣传公众号的服务功能,更好地发挥作为全国工伤保险宣传主阵地作用。
(二)主题日宣传。各县区(管委会)人社局、市社保中心统一在8月底或9月初用1天时间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开展“工伤保险伴你同行”主题日宣传活动,突出建筑、制造、危化品等行业,或人流密集的繁华街道的社会群众宣传,切实做到工伤保险政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
(三)征集好故事。组织人民网驻莆田媒体记者走进基层一线,挖掘一批保障有力、服务便捷的好经验、好事迹,并广泛宣传报道,持续讲好人社部门兜牢工伤保障安全网的好故事。各单位于9月6日前上报1个工伤保险“好故事”,上报材料要反映身边人、身边事,充分表达真情实感,要“接地气”“有温度”,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全方位立体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制作群众易于接受、感染力强的工伤保险宣传作品,通过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和电视、广播、户灯箱等传统媒体平台对工伤保险进行全方位宣传。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工伤保险是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能够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力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工伤保险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抓好此项工作。
(二)创新形式,充分保障宣传实效。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利用新模式、新手段、新技术进行宣传,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宣传。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情况。各相关单位及时将集中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于9月中旬前书面报送到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市人社局联系人:廖亮强,电话:13959501536
市总工会联系人:李 涛,电话:13959500563
附件:1.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
2.融媒体宣传作品制作及提交技术标准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莆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8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工伤保险主题宣传活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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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人数/次数/份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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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关注新增人数 (其中:“中国工伤保险”公众号关注新增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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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宣传次数/线上参与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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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日宣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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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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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咨询次数/接受咨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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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作品、公益广告制作数量/展开天数 (其中:上报宣传作品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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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报道“好故事” (其中:上报“好故事”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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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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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融媒体宣传作品制作及提交技术标准
(一)主题突出,杜绝政治方向偏差和商业广告。
(二)宣传片须为原创,立意新颖,逻辑清晰,结构合理,制作精良,艺术表现力强。要求高清画质且声音清晰。
(三)宣传片时长控制在2分钟。要求提交高清原片(包括张版成片和无字幕、无水印原片两个版本),同时提供对应脚本文字材料。
(四)图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小于5M。
(五)视频格式为MP4或MOV,屏幕比例16:9,画质为1920*1080P。
(六)作品需配备15字之内,精炼平实的标题(署名统一以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总工会名义)和100字之内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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