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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实验小学的招生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19|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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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荔城区和城厢区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莆教〔202121),莆田市实验小学施教区入学对象如下:

1.2020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2.2020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2005年12月31日(含)前办理的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子女。

3.2020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证明均在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居委会的,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建德天城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

4.2022年秋季招生起,荔城区镇海街道凤山居委会居民和建德天城商品房业主的房产证明时间需为2021年12月31日(含)前,其适龄子女才具备享受划片就近入学的资格。

 

莆田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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