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卫生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卫计局(事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高校,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莆教体〔2017〕34号)、《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教体〔2017〕35号)、《转发福建省食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莆食药监餐服2017〕36号)以及《莆田市卫生计生委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莆卫疾控发明电〔2017〕190号)等文件精神,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抓好抓实抓细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学校的安定稳定。经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定于9月21日至30日联合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人员
市督查组由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
二、督查时间
9月21日 仙游 9月22日 秀屿及北岸
9月25日 荔城 9月26日 城厢
9月27日 涵江 9月28-30日 市直学校、湄洲岛
三、督查内容
1.结合《莆田市卫生计生委 莆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莆卫疾控发明电〔2017〕190号)的精神,督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
2.结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莆教体〔2017〕34号)和《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学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教体〔2017〕35号)以及《转发福建省食品监督管理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莆食药监餐服2017〕36号)文件精神督查学校食品安全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落实情况。
四、督查要求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卫计局(事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对督查的评分结果要进行书面通报,坚决杜绝影响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责进行整改,并以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科。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传真:2684691,邮箱:pttwy2684691@163.com。
市卫生计生委联系电话/传真:6796886,邮箱:ptwsjfyk@163.com。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传真:2659663 ,邮箱:ptfdacf@163.com。
莆田市教育局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员会
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