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双随机抽查
特殊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莆政办〔2016〕80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教综〔2016〕45号)要求,定于10月下旬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教育监管事项抽查。
一、抽查项目:特殊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管。
二、实施时间: 10月24日-26日。
三、执法检查方式
1.检查组由5人组成。局机关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2名、抽查项目专家学者2名、联系协调员1名。其中市教育局执法人员、专家学者由市教育局按莆教综〔2016〕45号文件要求从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
2.检查对象为市级及各县区(管委会)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随班就读资源教室。
四、检查步骤
1.10月24日-26日,检查组对监管对象开展现场检查。
2.11月12日前检查组通报“双随机”抽查情况,并通过莆田教育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1.受检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掌握相关事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2.受检单位要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五份,届时提交检查组。
莆田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