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
2020年4月22日,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短板提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莆委办发电〔2020〕20号),明确要求“对在市外就学学期结束前1个月仍未兑现政策的,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按50%予以补助”。请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对在市外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情况进行逐一摸排核查,并将在市外就读仍未兑现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基本信息(含学生本人或学生监护人银行卡号)及所需补助金额进行汇总,务必于2021年6月25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抄送本级扶贫、财政部门。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要严格执行资助政策,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助尽助”。
联系人:谢志强 电话:0594-2684669
莆田市教育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