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莆委发〔2016〕2号)精神,结合当前精准扶贫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高校贫困生就学补助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造福工程扶贫搬迁
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也是我市2016年市级为民办实事头号项目,全市全年计划完成造福工程扶贫搬迁10000人,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各县(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指标、时限和平台建设,不打折扣、扛起责任、迎难而上,推进造福工程扶贫搬迁工作。
(一)明确任务指标。根据省政府、省扶贫办有关通知,已将造福工程扶贫搬迁任务分解至各县(区、管委会),其中仙游县7000人(含国定标准贫困人口932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4558人),荔城区350人,城厢区800人(含国定标准贫困人口294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26人),涵江区900人,秀屿区700人(含国定标准贫困人口27人),湄洲岛50人,北岸200人(含国定标准贫困人口5人,省定标准贫困人口3人)。同时,有关县区要将之前摸底的造福工程集中安置点尽快落实到位,并按要求收集整理好相关申报材料。
(二)明确时限目标。按照省扶贫办要求,各地应于
(三)健全完善平台。省政府明确要求,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县(区),特别是有国定扶贫标准贫困人口搬迁任务的,要建立县(区)级投融资主体,或指定现有主体承接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业务。截至目前,各县(区、管委会)均已建立或指定投融资平台主体,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平台,投融资平台公司所承担的易地扶贫搬迁业务应与其他业务物理隔离,设立专户,实行封闭运行,财务独立核算。要按照省里要求,抓紧在政策性银行开设资本金账户和信贷资金账户,专门用于资本金和信贷资金的发放和支付,以及还款资金的归集、偿还,实行分类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省委省政府把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列入2016年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在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区)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破解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日前,市政府会议纪要及《莆田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方案》(莆政办〔2016〕11号)明确要求,除仙游县外,其他4个区由市里统一设立平台,各县(区)组建专门办事机构或指定县(区)农业局(扶贫办)负责贷款推介、信贷项目对接等工作;四个区的风险担保金要全额存入市财政局在莆田农商银行所设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账户,其中省下拨400万及区配套的100万元风险担保金要于7月底前划拨到位,区配套的剩余300万元风险担保金要在下半年划拨到位。各县(区)要按照要求,尽快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落实,7月底前每个乡镇要开展至少1户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工作,8月份每个区要完成100户以上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9月份要全面铺开,为贫困户发展生产、创业就业等解决资金筹措的难题。
三、切实做好高校贫困生就学补助工作
当前,正值高校录取期间,为切实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上高校的子女,优先列入高校贫困生助学金资助范畴,并由各县(区、管委会)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就学补助”政策。各县(区、管委会)要简化发放流程,做好服务保障,让每一户贫困家庭考上高校的子女都能及时得到补助,顺利完成学业,阻断贫困代际遗传。
(一)发放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上大专以上高校(含大专)的子女。1、2016年起考入高校的大学生;2、2016年前考入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5000元,直至完成学业。
(三)发放程序:
1.申请。申请就学补助的对象可向所在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也可由乡镇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办理(申请表可在“莆田教育网”下载,见附件)。新生要提供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新生要提供所在学校年度在学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应在每年9月20日前提出申请。今年非新生就学补助可在
2.审核。对申请就学补助的对象,由所在县(区)农业部门(扶贫办)组织审核。
3.审批。县(区)教育部门对申请就学补助的对象开展审查、审批工作。
4.发放。由所在县(区)教育部门以“一卡(折)通”(农商行银行卡)的方式将助学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就学补助对象的个人账户。
(四)资金来源及发放单位。助学资金由各县(区、管委会)负责,并指定教育部门负责发放。
四、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是一场有时限、任务重、求必胜的硬仗。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把各项精准扶贫工作紧紧地抓在手上,把脱贫责任牢牢地扛在肩上,对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高校贫困生就学补助等重点、难点工作要亲自抓、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抓具体、抓落实,把规定动作做好做完整,自选动作做新做突破,要紧盯节点任务目标,主动作为、务实作为,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培训、传单、公告等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多媒体,扩大政策宣传面,做到政策家喻户晓,营造各级党群干部知扶贫、会扶贫、真扶贫的脱贫攻坚良好氛围。
附件: 县(区)贫困对象就学补助申请表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县(区)高校贫困生就学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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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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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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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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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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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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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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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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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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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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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乡(镇、街道) 村 村民小组 号(门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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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学情况(入学时间、院校及专业、学制、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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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农业部门(扶贫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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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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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二份,县区农业部门(扶贫办)、教育部门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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