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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教育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市级教育专项资金评价结果纳入绩效奖补考核范围

发布时间:2021-10-20| 来源:湄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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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构建我市教育部门预算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教育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莆田市教育系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近日印发,对绩效评估机制、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作了规定。

  完善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方案要求,市直学校(单位)要将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围绕单位职责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从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构建科学合理的单位整体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市教育局每年选择部分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核查。

  强化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各县区、市直学校(单位)要将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政策、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对于实施周期较长的政策和项目,在年度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应在实施周期内开展中期绩效评价。

  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市教育局结合项目审批、预算编制等工作,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尤其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必备要件。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市教育局负责设置所管理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各县区、市直学校(单位)编制预算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绩效目标。

  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将对所管理市级教育专项资金牵头开展绩效监控工作。绩效监控的主要内容包括与绩效目标实现高度关联的资金预算和支出、项目实施进程、目标实现程度等动态情况,对偏离目标情况进行预警纠偏,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县区、市直学校(单位)应当依据专项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开展年度绩效自评,逐步开展单位整体绩效评价。鼓励采取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方式。市教育局在各县区、市直学校(单位)自评基础上开展部门评价,原则上以3年为周期,实现市级教育专项资金评价全覆盖。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市教育局将评价结果纳入绩效奖补考核范围,并作为下一年度市级教育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记者 吴双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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