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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教育督导2014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5-03-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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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与指导并重的方针,紧紧围绕省、市教育工作中心,扎实开展“两项督导”,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县”和“教育强镇”创建工作,认真开展新一轮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为促进教育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综合督政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一年来的督政工作,县区及乡镇政府教育工作责任意识更加明确,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为落实,学校的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督导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为突显。
  一是扎实开展“两项督导”。按照两年一轮的要求,先后组织对北岸管委会教育工作进行“两项督导”并对2014年底接受省“两项督导”的仙游和秀屿两县区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接受省级“两项督导”的涵江区加强指导。在督导考核过程中,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得到了组织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市委组织部把考核的得分情况运用到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年度政绩考核中。切实提高了“两项督导”结果的有效运用,促进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工作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二是认真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真督促和指导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北岸管委会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国检,通过市级指导性评估,全市共追补经费1.7亿元,北岸管委会、秀屿区已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室“班班通”,荔城区、城厢区基本上实现多媒体教室“班班通”,除仙游县,其他各区中小学均配备了音体美、理化生教学实验仪器,各功能教室配备齐全,义务教育办学设施设备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上半年荔城区、城厢区通过国检,下半年涵江区、北岸管委会也顺利通过国检;下半年还对仙游县、秀屿区开展市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指导性评估,要求仙游县将追补的经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求秀屿区要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抬高办学条件底部,为2015年顺利通过省级评估验收和国家认定夯实基础。同时,还组织对湄洲岛管委会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整改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促进湄洲岛管委会在原有的基础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水平。
  三是继续开展“对乡镇督导”。继续组织各县区按要求开展“对乡镇督导”。城厢区年内对全区7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全面的督导评估,并把“对镇督导”的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党政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在指导县(区、管委会)做好县级督导评估的基础上,仍采取每个县区抽查一至二个乡镇(街道)的方式,先后对郊尾镇等11个乡镇(街道)开展教育工作市级督导评估,在督导中能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并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整改落实的情况。对于荣获优秀等级的灵川等8个乡镇(街道)提请市政府,以市政府的文件正式行文予以确认,并由市财政给予奖励2万元。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教育强乡镇”工作。按市政府办公室的文件下发《关于建立“教育强乡镇(街道)”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和规划要求,2014年在各乡镇自评,县区教育督导室复评的基础上,对仙游县盖尾镇、城厢区常太镇、涵江区江口镇、北岸管委会东埔镇四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镇进行“教育强乡镇”市级督导评估,经确认为“教育强乡镇”的,由市政府授予“教育强乡镇”牌匾,并发给10万元奖金,用于改善所辖学校的办学条件。
  二、督校工作稳步开展
  坚持把督校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抓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紧抓好。组织挂牌责任督学分别对各自责任区市直学校进行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导,督导过程中,实行事先不打招呼的工作制度,深入学校了解常态下办学行为和素质教育实施的情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坚持把指导放在第一位,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引导学校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理清工作思路,明确整改提高的要求。有关督导评估的情况除进行现场反馈、当场填写《督导意见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专项督导不断拓展
  一是开展各县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设情况专项督导。各县区都全面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并制定实施意见,划分责任区,聘任责任督学,开展岗前培训,全市756所学校,共设32个责任区,共有责任督学191名,其中:专职督学83名,兼职责任督学108名,同时,按照要求,结合实施素质教育过程性随机督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责成有关学校限期整改落实到位,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收到《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政教督〔2014〕30号)后,立即要求各县区认真做好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工作,秀屿区教育督导室还和区教育局联合下发专项督导通知(莆秀教督[2014]12号)。市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教育“两项督导”等综合督政工作进行抽查督导,各县区能根据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制订措施,及时整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三是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为全面落实《福建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闽教科〔2012〕33号),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4〕18号)精神,在全市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促进各县区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秀屿区、北岸管委会、湄洲岛管委会已实现多媒体教室“班班通”全覆盖,荔城、城厢基本上配齐,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更好应用多媒体教学,以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四是开展市政府[2014]111号纪要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11号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的要求,2014年10月13日-10月17日,会同市财政局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111号情况开展督查,通过检查督促有关县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补贴,改善农村边远小学和都教学点教师及学生集体伙房,推进全面消灭旱厕进程,进一步提升城乡教育均衡水平。
  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组织全体督学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督导的理论,学习国家、省《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选送有关督学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
  五、继续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组织仙游县、秀屿区两样本县参加省级质量监测,此外,还组织仙游县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掌握各地学校教学基本情况,及时反馈县区,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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