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湄洲岛人劳局、北岸管委会公务员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国家、省、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下放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管理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权限由市直各职改办负责;各县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权限由所属县区人社局(人劳局)、公务员局负责。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承接工作。同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验证,并将验证情况及时报我局备案。
三、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局不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验证。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莆田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298638。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