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采取五项措施规范学校收费:一是统一制定全县中小学收费标准,规范和完善高中段“三限生”择校费;二是严禁各学校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准推行由学生自己付费的统一着装;三是实行收费“公示制”,设立公示牌、公布收费依据、项目、标准和范围,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明确各校长为规范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取消该校当年度的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清退所有违规经费,并追究直接领导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五是由县纪检、物价、教育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一次全县范围整治中小学乱收费专项督查。
荔城区出台2007年秋季教育系统收费标准:农村公办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只能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其中初中160元/生?学期,小学12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400元/生?学期,城区普通高中650元/生?学期,三级、二级、一级达标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分别为700元、800元、900元;职业高中650元/生?学期,职业中专一般专业1000元/生?学期,省、部级重点职业中专可上浮20%;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对2006年秋季以前入园的幼儿按《关于荔城区2006年春季教育系统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
城厢区采取四项措施规范学校收费:一是全区中小学不折不扣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一费制”,实行收费公示制。二是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民办学校收费和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力度。三是不得统一订购上级规定书目以外的书籍、参考书、试卷。四是把秋季开学收费检查与平时的明查暗访结合起来,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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