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21-05号(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21〕30号
来源: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1-04-06 12:55 点击数: 字号: 大 中 小 默认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21-05号(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自然资〔2021〕10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市政府两幅储备地中(土地证号:莆国用(2015)第N2015038号,莆政土〔2021〕28号)分别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7715.92平方米、142.08平方米,合计67858.00平方米(其中含城市道路3330.15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该宗地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分区单元控规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21-05号。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
三、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你局莆自然资审〔2021〕3号文件为准,该宗地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不动产产权归涵江区政府,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不动产产权归莆田市涵江区教育局。该宗地配建的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应与住宅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该宗地规划城市道路(含其对应的地下空间)今后应腾退给涵江区政府,并由涵江区政府负责建设,地块内其他规划建设应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
四、该宗地设定的前置条件按市住建局莆建便函〔2021〕46号文件实施。
五、同意你局的出让方案稳控预案。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71800万元,拍卖起始价48200万元,加价幅度2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该宗地商品住房(毛坯)的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0600元/平方米。
七、该宗地以权属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
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具体工作,由你局委托有拍卖资质机构实施。
九、该宗地按省政府调控措施要求,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使用合规自有资金、合法合规用地等承诺书。
十、按照《莆田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关于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关于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在土地出让公告时一并公告,具体内容以涵江区政府涵政函〔2021〕32号文件为准。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与涵江区政府签订《关于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无偿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协议书》《关于涵江区旧雪津地块一无偿配建幼儿园协议书》。
十一、该宗地拍卖时应设定底价,底价按照不低于你局备案总地价的原则确定。
十二、该宗地土地出让金契税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日内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缴纳。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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