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局部修改东庄镇等5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莆秀政〔2020〕161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东庄镇、东峤镇、埭头镇、南日镇、月塘镇等5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修改方案,将陈益度等196户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涉及的1.6881公顷土地列入允许建设区。同时在你区范围内将1.6881公顷允许建设用地区土地调整为限制用地区。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后,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进行更新,将有关材料归档,并按要求及时报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三、你区应本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用地,并严格按照规定方式供地。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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