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所出资企业及其权属企业履行股东职责,加强对派往参股企业任职人员的履职管理,维护国有股东合法权益,更好的促进参股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履职人员的管理能力,莆田市交投集团采取“三个举措”对加强所出资企业派往参股企业任职人员提出规范性要求。一是规范管理的对象及其职责,国有企业产权首席代表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二是健全外派人员履职报告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外派人员履职规范化。三是实行严格的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用考核来管理和引导国有出资企业经营行为。交投集团将加强指导督促,不断规范参股经营投资,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