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公开选择2021年度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工程设计的承包人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
(2)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按接到招标人要求,以实际通知为准 ;
(3)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规范合格要求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负责2021年度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实施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下的施工图设计项目且本合同所属范围内的项目总设计费不高于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单独立项项目除外)。
(2)中标单位必须安排一名给水工程技术员与招标人保持对接联系,一旦有项目需设计,须确保随叫随到。超过二次以上未达招标人通知要求则视为违约自动放弃。
(3)负责承担与工程施工图设计及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等;
(4)设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
①施工图设计阶段:自方案设计(含平面图、施工图、相关工程测量、工程设计服务)初稿经招标人同意确认之日起 10个日历天之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标人必须负责无条件按时修改设计图纸,直至符合施工要求。
②施工图设计符合要求后6天之内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电子文件。
4.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设计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且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以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注册执业证或职称证上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项目负责人专业以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上的专业为准,若未能在上述任一种证书上体现专业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人应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1年2月20日起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标人公告栏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缴交。未按要求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接收的予以退还。
(2)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10 时30分,
(2)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路中段第19栋五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招标人公告栏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水务集团涵江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邮编: 351111 ;
电话:13850287955;传真: / ;
联系人: 方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 351100;
电话:13950756653传真: / ;
联系人: 黄先生 。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