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发改〔2020〕281号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统局)、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各项目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9〕42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会有关工作部署的通知》(莆政办〔2020〕51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多评合一”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投资项目实施“多评合一”,主要包括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论证、节能报告评估、工程设计方案评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评审等事项。因项目类型或项目具体情况不同,部分项目无需开展上述所有事项。纳入“多评合一”的事项,应根据法律法规的新增、变更、废止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工作流程
“多评合一”采用“统一受理、同步评审、统一反馈”的运作模式。
(一)统一受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窗口(以下简称“代办窗口”)根据项目单位填写的《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附件1),会同并联审批各阶段的审批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勾选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具体事项,形成《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事项申请表》(附件2),并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
(二)同步评审。项目单位根据代办窗口告知的评审的事项,同步开展各项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各项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向代办窗口提出开展“多评合一”申请。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发改委依据项目单位申请,组织召开联合审查会,进行联合评审。
(三)统一反馈。各相关审批部门应督促专家在承诺时限内出具评审意见,由代办窗口统一送达项目单位,实现“一会多审”、“一审多效”。项目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尽快完成文本修编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发改委。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多评合一”,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节能评估报告联合审查,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联合审查,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建设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联合审查,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联合审查,对审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其他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与联合审查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多评合一”,是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相关审批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审批服务工作,促进“多评合一”工作顺利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相关审批部门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在项目单位进行业务咨询时,积极推介“多评合一”成功案例(如莆田市两地道三天桥和莆田市环境监测监察及应急指挥业务用房项目),引导项目单位开展“多评合一”。各县(区、管委会)发改局(计统局)在日常办件中要加大“多评合一”的推进力度,提高“多评合一”开展数量。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相关审批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的工作衔接和业务协作,履行技术业务审查职能,共同发挥联动效能,确保“多评合一”工作有序推进。
五、各县(区、管委会)“多评合一”工作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申请表
2.工程建设项目“多评合一”事项申请表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