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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市发改委联合市行政服务中心近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的通知》,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6类事项开展区域评估。
区域评估是指由政府选定区域,将原本由企业分头实施的投资项目审批涉及有关评估事项进行统一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由区域内投资项目共享共用。实施区域评估后,对进入该区域的投资项目,可不再进行单独项目评估或者简化相关环节和申请材料。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实施区域评估,实现项目评估评审由“独立评”转变为“集中评”、单体把关转变为整体把关、申请后评审转变为申请前服务,企业付费转变为政府买单,有效解决目前投资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花费多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加快项目落地。(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杨剑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