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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全力维护治安稳定
【发布日期:2012-01-21】  【来源:湄洲日报 】【字体显示: 】 【阅读: 次】 【关闭

    近期,全市公安机关提出“防范在前、打击有力、打防并举”,“案要结、事要了”的深度维稳工作理念。屯警路面街面,强化治安巡逻力度,增加巡逻防范密度。对盗抢案件高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部位、场所,实行便衣与着装相结合,民警与武警联巡方式进行巡防,并成立专业打击队专司打击。
  为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市公安机关深入调研,大胆探索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各县区公安机关同步建立信息化警务中心,在实战中凸显警务中心的功能作用,成效显著,受到公安部领导肯定。其中,城厢分局信息化警务中心被省厅推报为公安部县级情报中心全国试点示范单位,是我省首家和唯一一家县级公安机关警务信息部门被推报为全国试点示范单位。此外,市公安局PGIS项目建设,日前顺利通过公安部专家组的验收评审,获得公安部、省厅专家的高度评价。新成立的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在公安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实践,创新出多种追逃、破案的先进技战法。
  为了从源头上消除不稳定因素,市公安局每月一次开展“局领导接访日”,面对面接受群众信访,听民意,访民情,解民忧。尤其注重对初信初访案事件的及时处理,防止民间小纠纷升格为维稳大隐患。在逃人员抓获或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注重对案件的消化处理,深入当事人双方家庭疏导调解、及时平息矛盾纠纷,深度维护治安稳定。日前,已成功息访息诉20多起涉及在逃人员的信访积案。
  市公安局常态化、制度化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法制检查。在县(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刑警中队等一线执法办案单位,均成立法制室,设立法制员,要求各类案件一律先经法制员审核把关后,再上报审批,强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清网行动”刚结束,市公安局就制定出台《加强“清网行动”后续侦审工作10条规定》,要求及时、全面、深入、细致开展对归案在逃人员所涉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工作,并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请逮捕或提起诉讼。(詹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