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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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福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厅办[2011]129号),市农业局制定下发《莆田市2011年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实施方案》(莆市农畜[2011]36号),2011年9月-11月,由市农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各县(区)配合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工作。本次专项监测合计监测82个场(户),涉及莆田市5个县(区)的13个乡镇,合计抽取尿样220批次,其中猪场(户)81个(219批次,以规模在500头以下的中小规模生猪养殖场(户)为主,兼顾一些其他规模的生猪养殖场),肉牛场1个,所抽取的尿样全部做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和沙丁胺醇三个“瘦肉精”项目速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合格)。 在开展“瘦肉精”专项监测的同时,农业部门还对养殖场(户)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进行专题督促,并就严禁制售病死猪和使用“瘦肉精”等政策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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