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完成对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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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0月底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完成了对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强农惠农资金政策,进一步规范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1年度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市财监〔2011〕3号)的精神,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纠风办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莆城监〔2011〕5号),城厢区从今年8月上旬起对全区村(居)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已完成了监督检查工作。 这次检查共分为四个监督工作小组,五个步骤进行。监督检查的重点范围是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各级通过区直有关部门或直接拨付镇(街)、村(居)、群众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村(居)本级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收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村(居)自行设置的各类面向群众收费的款项管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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