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区交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1 09:08:55  

莆政办〔200868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城区交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研究解决城区交通管理有关问题的函》(莆常办[2008]22号)和市政府副市长傅冬阳的批示精神,现对莆常办[2008]22号文件中提及的问题进行分解立项。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各自承担工作任务的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务必于200865日前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府办政法科(附带U盘,市政府机关3号楼521室,市府办政法科科长蔡东清,电话:13850215111),以便综合汇总,及时向有关市领导汇报和向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馈。

同时,市政府督查室将对该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马虎应付或报送不及时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城区交通管理有关问题分解立项内容安排

 

 

 

OO八年五月四日   

 

附件:

城区交通管理有关问题分解立项内容安排

 

一、城区二轮摩托车管理整治问题。目前,城区二轮摩托车剧增,摩的非法营运无序,给城区交通带来混乱局面,且也诱发了大量的治安问题,已达到必须依法管理整治的时候。

主办单位: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交通局、建设局

二、城区停车难问题。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城区车流量的迅速增多,且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地带均无停车场所,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文献路等地带,人多车也多,如果没有公共停车场,极易造成车辆占道停放,引发交通堵塞。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停车难问题必须摆上政府的议事日程。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建设局、公安局

三、城区交通设施问题。目前,田尾环岛交通流量较大,交通高峰期经常出现堵塞现象,环岛已不能适应该处交通需要,应科学论证合理解决。大唐广场(原新街口)十字路口是全市车流量、人流量最大的地方,但广场一侧的人行道全被地下商场通道占用;旧体育场一侧道路拓宽建设条件已成熟但又未能及时实施,给十字路口交通带来很大压力。这不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也直接影响道路交通的有序畅通,应尽快解决上述人行道被占和道路拓宽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

四、城区交通管理的保障问题。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要按照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步进行,及时增设、调换更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等设施。应根据目前交通管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公安交警警力编制,试行交警文职人员制度,充实路面一线警力。应进一步增强城市交通无小事及有关领导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突出问题,力争今年有明显的成效。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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