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办〔2008〕3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年开展
种植名贵树 建设新农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2008年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全市种植名贵树示范村建设任务。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莆田市2008年开展“种植名贵树、
建设新农村”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是推进创建绿色家园的重要载体,是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的重要平台。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我市的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是党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工作,是林业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异地恢复森林植被和拓展营造林空间的重要途径,对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农民收入,优化人居环境,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都具有现实意义。
二、目标任务
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村庄周围,居民房前屋后的空地,包括村旁、河溪旁、路旁(农村公路两旁)、沟渠旁、田旁和基本农田外的抛荒地、旱地、坡耕地、围垦地等非规划林地上造林绿化任务。2008年在全面启动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的基础上,全市要突出抓好65个种植名贵树示范村,其中:省级8个、市级17个、县区级40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做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具体标准
(一)示范村所在地85%、其它行政村80%的房前屋后空地完成造林绿化。
(二)示范村境内公路主干道两旁以及两旁的荒坡、荒地必须全部种植行道树。
(三)示范村全村2008年度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数量必须达20000株以上。
(四)示范村的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必须档案健全,无论是成片还是零星分散植树造林均应造册登记,落实到人到户。
四、实施办法
(一)明确造林绿化主体。农户房前屋后以农户为主体;荒田、荒地以承包者为主体;村庄周围公共空地、溪河边、荒滩、公路两旁规划内用地及周边荒地、坡耕地等属于集体经营管理的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主体。
(二)做好规划设计。各县(区)要有一个总体规划,每个示范村造林绿化施工设计由所在乡镇林业站负责。设计应坚持名贵化、速生化、适地适树原则,搞好树种配置。设计材料和表格统一由各县区林业局汇总后上报市林业局。
(三)树种选择及苗木供应。全市示范村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原则上以樟树、降香黄檀为主,其它树种为辅。省、市级示范村25个,苗木由市林业局统一在省级定点苗木繁育基地调拨供应,每个示范村供应樟树20000株,降香黄檀1000株,作为典型示范扶持;县级示范村40个分别由各县区林业局负责制定苗木扶持政策,加强落实。各县区乡镇林业技术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苗木调运和现场造林绿化技术指导等服务工作。
(四)造林绿化技术要求。示范村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零星分散,大多分布在人事活动较频繁的地段,易遭人畜破坏,管理困难。为确保造林成活,各县区乡镇要严格按以下技术要求操作。一是适地适树。樟树选择苗高1米以上适宜在本地生长的优良壮苗种植;二是适时栽植。栽植前挖大穴、填客土,施用以农家肥为主的基肥,苗木要进行修枝、剪叶、打浆,栽植时做到根舒、苗正、打紧、适当深栽;三是抚育管理。每年5-6月、9-10月各锄草、培土抚育一次;四是密度合理。成片造林每亩为100-130株,行道树和零星植树株距为3-5米;五是保证成活。造林成活率(保存率)85%以上为合格。
(五)落实责任机制。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关键在于机制创新。一是责任机制。示范村非林地造林绿化,改善村民居住环境,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职责。各级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活动摆上议事日程,列入年终绩效考评,明确县区、乡镇、村主要领导和林业站长为辖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各户主和承包业主为具体责任人,市林业局为组织检查验收责任单位。二是利益机制。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个人参与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工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使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社会化。对所造的林木允许继承、抵押和流转,切实落实“谁种谁有”、“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三是考核机制。示范村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时间定为9月份。验收由市林业局组织,做到成活一株验收一株,成活一片验收一片。四是奖励机制。经市林业局检查验收,省、市示范村非规划林地造林绿化达到示范村要求的,每个村奖励5000元;县区示范村,经验收达到示范村标准,由各县区参照标准奖励。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苗木准备阶段。2月20日至2月27日,由市林业局种苗站与省级定点苗木繁育基地签订调拨合同,为示范村调拨供应樟树50万株,降香黄檀2.5万株,确保春季造林苗木需求;
第二阶段:整地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对示范村非规划林地要求完成整地挖穴,施肥回土等造林准备,为名贵树种植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适时栽植阶段。各示范村在整地准备完成后,经乡镇林业站、县区林业局开具证明,到市林业局开苗木调拨供应单自行调运苗木。樟树要求在3月15日前调运完成,其他树种在2008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植树造林绿化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在2008年9月底前由市林业局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评比,对兑奖励。
五、优惠政策
(一)林权。非规划林地种植的林木享有“谁造谁有”、“谁管理谁受益”的政策,允许流转、继承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二)林木采挖。非规划林地种植的林木需要采伐的,由业主自主确定采伐年龄,除生态敏感区外,不必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只在采伐前将采伐地点、树种、数量等情况书面报林业站备案,并在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采伐的林木免收各种林业规费。
(三)林木运输。非规划林地种植的林木采伐或采挖后需要运输的,凭当地林业站的证明在本市范围内运输;出市的、凭当地林业站的证明办理《木材运输证》。
(四)林权发证。在开展“种植名贵树、建设新农村”活动中营造的非规划林地林木(含零星种植),经检查验收合格,并造册建档,植树造林规模较大、数量较多、业主有要求的,各县(区)政府可按程序予以核发林权证。
附件:
1.2008年度莆田市种植名贵树示范村名单
2.2008年度莆田市种植名贵树示范村造林绿化规划设计一览表
附件1:
2008年度莆田市种植名贵树示范村名单
一、省级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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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龙华镇红旗村 | 仙游县榜头镇望厝村 |
城厢区东海镇海头村 | 涵江区梧塘镇松东村 |
涵江区三江口镇后郭村 | 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 |
秀屿区埭头镇石城村 | 湄洲岛湄洲镇后巷村 |
二、市级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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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石苍乡隔壁村 | 仙游县郊尾镇东湖村 |
仙游县赖店镇温泉村 | 仙游县社硎乡社硎村 |
城厢区霞林办霞林村 | 城厢区霞林办铁岑村 |
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 | 涵江区梧塘镇霞楼村 |
涵江区国欢镇塘西村 | 涵江区白沙镇坪盘村 |
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 | 涵江区大洋乡可山村 |
秀屿区东峤镇下房村 | 秀屿区东庄镇营边村 |
湄洲湾北岸山亭乡山亭村 | 湄洲岛湄洲镇汕尾村 |
湄洲岛湄洲镇北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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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县区级示范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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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龙华镇林内村 | 仙游县龙华镇貂峰村 |
仙游县钟山镇麦斜村 | 仙游县榜头镇岭下村 |
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 | 仙游县游洋镇兴山村 |
仙游县社硎乡修园村 | 仙游县西苑乡西苑村 |
城厢区龙桥办洋西村 | 城厢区东海镇利角村 |
城厢区东海镇上亭村 | 城厢区灵川镇云庄村 |
城厢区灵川镇桂山村 | 城厢区东海镇上图村 |
城厢区华亭镇霞臬村 | 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 |
荔城区新度镇宝胜村 | 荔城区新度镇下垞村 |
荔城区新度镇大坂村 | 荔城区北高镇福岭村 |
涵江区新县镇上茅村 | 涵江区新县镇文笔村 |
涵江区白塘镇安仁村 | 涵江区秋芦镇枫山村 |
涵江区梧塘镇九峰村 | 涵江区白塘镇南埕村 |
涵江区江口镇新土当村 | 涵江区国欢镇鳌山村 |
涵江区庄边镇大汾村 | 涵江区庄边镇泮洋村 |
涵江区江口镇顶坡村 | 涵江区秋芦镇双亭村 |
秀屿区东峤镇上塘村 | 秀屿区月塘乡前康村 |
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 | 秀屿区平海镇嵌头村 |
秀屿区埭头镇樟林村 | 湄洲湾北岸东埔乡东埔村 |
湄洲岛湄洲镇莲池村 | 湄洲岛湄洲镇港楼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