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办[2006]1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村级
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动物防疫工作,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持续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省委、市委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及建立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莆田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九日
莆田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案
一、调整充实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必要性
畜牧业是我市农业生产的主导产业,2005年全市肉蛋奶总产量达19.9万吨,畜牧业产值近22亿元,有力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复杂,特别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形势十分严峻,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而且关系到经济发展、人民健康和社会的安定稳定。鉴于目前我市部份行政村(居)未配置动物防疫员、部份村(居)动物防疫员由村干部兼任等,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配置不尽合理,严重影响了动物免疫特别是农村散养畜禽免疫工作的有效落实,尽快调整、充实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解决我市动物防疫工作薄弱环节的一个根本性措施。
二、设置原则
全市968个村居,其中行政村885个,居委会83个。按行政村(居)划分,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居)必须保证设有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较大的行政村且畜牧业较发达的行政村可设2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较小的行政村且畜牧业欠发达的行政村可按2个村划分一片,设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无畜禽养殖业的村(居)不设村级动物防疫员。根据各县区的实际,全市共设村级动物防疫员925名,其中仙游县设306名,荔城区设122名,城厢区设119名,涵江区设187名,秀屿区设180名,湄洲岛管委会设11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人员编制、资金来源应从现有已确定的每村2—3名的农民技术员中调整使用。
三、人员组织
(一)条件: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原乡镇畜牧兽医站集体人员和已持有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民间兽医员学历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熟悉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及掌握动物防疫操作技能;有较强的群众基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二)申报程序:本人申请(填写村级动物防疫员申请表)→所在村委会推荐→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无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由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乡镇人民政府签章同意→报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三)组织培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集中进行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四)组织考试:经培训后,由市、县两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在各所在乡镇村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录用。
(五)发证备案:经录用的,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动物防疫员证、章及聘书,同时上报市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四、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职责
(一)认真宣传并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责任片区内常年性的动物免疫注射、佩带免疫标识,填写并建立免疫档案,保证畜禽强制免疫密度达100%,并确保免疫质量。所使用的免疫疫苗应按规定向所在县、乡镇动物防疫部门统一领购。
(三)负责如实统计责任片区内动物存出栏数、免疫数以及动物发病和死亡等情况,并按县、乡镇动物防疫部门规定的格式及时上报。
(四)负责责任片区内动物疫情报告、疫情普查,配合各级动物防疫机构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
(五)根据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协助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六)完成县、乡镇动物防疫部门布置的其它相关工作。
五、工作组织
(一)按照常年免疫、月月补针的免疫程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乡镇(街道办)、村(居)干部及村级动物防疫员组成防疫队,分片包干逐村逐户开展免疫工作,统一建立免疫档案并佩戴免疫标识。
(二)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同时要层层建立防疫目标责任制,对照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半年及年度考核,对工作实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村级动物防疫员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资补助参照省、市有关村级农民技术员的工资待遇标准。
(二)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抓紧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的建设工作,确保在3月31日前完成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调整充实,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精、技能高、责任心强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主题词:农业 动物 防疫 方案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