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2-26 11:20:26  

莆政办[2006]236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2007

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政府同意,现将《2006—2007年莆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将于2008年初组织专项检查。

 

 

    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一)

项目

2006-2007

年度目标

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一、环境质量目标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到90%以上。

1.抓好建筑车辆和工地扬尘、粉尘治理,完成省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下达的年度散装水泥指导性指标,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扬尘。

市建设局

县(区)政府

2.落实抑制道路扬尘措施,及时清扫和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本杜绝道路滴、洒、漏等现象;加强城市绿化,减少地表裸露。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3.每年对烟尘控制区内锅、窑炉进行复测,责令未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

市环保局

 

木兰溪、秋芦溪水质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达标率达50%以上。

1.完成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年度计划任务。

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市环保局

2.开展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沿岸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

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市环保局

3.完成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

市水利局

县(区)政府

4.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采矿、采石行为。

市国土

资源局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5.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整治,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6.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开展排海污染源治理。

市海洋与渔业局

市环保局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市区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达60%以上。

1.开展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治理计划。

市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

县(区)政府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清除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业及其它污染源,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

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3.开展北洋河网的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北洋水系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市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

荔城区政府

城厢区政府

4.扩大城区生活污水入管进网范围,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市建设局

县(区)政府

5.加强河道监管和执法,开展河道清淤清障。

市水利局、建设局

市环保局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二)

项目

2006—2007年度目标

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二、污染控制目标

 

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1.分解下达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并严格按指标落实措施。

市环保局

县(区)政府

2.实施排污申报动态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审计。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3.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责令超标企业限期整改。

市环保局

县(区)环保局

4.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环评三同时制度。

市环保局

市工商局

5.下达年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计划,完成年度安装任务。

市环保局

县(区)环保局

三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设施全部拆除,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经政府批转实施。

1.开展东圳、外渡、古洋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所有设施。

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2.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经省政府批转实施。

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规范处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4%以上,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7%以上,工业SO2排放达标率99%以上,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2%以上;完成4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1.每年开展2次以上环保设施运转检查,依法查处擅自闲置环保设施或偷、漏排污染物企业。

市环保局

市环境监察支队

2.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太平洋火电厂、荔丰鞋业、闽中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市经贸委

市环保局

3.按照省政府对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列入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监管,规范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医疗废物管理按《莆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渡性方案》要求,巩固已处理的35家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乡镇医疗废物进行摸底,做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县(区)政府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三)

项目

2006—2007年度目标

整治措施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二、污染控制目标

1.仙游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审查及核准批复、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

2.垃圾处理厂完成招商和现场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3.仙游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4.莆田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

1.仙游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审查及核准批复、用地报批、管网设计、厂区平整等前期工作。

仙游县

政府

市建设局

2.仙游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完成招商和现场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仙游县

政府

市建设局

3.进一步完善莆田市区污水管网建设,扩大生活污水收集范围。

市建设局

 

4.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保证垃圾处理场稳定达标排放。

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