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办[2006]236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2007年 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切实做好“十一五”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政府同意,现将《2006—2007年莆田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分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将于2008年初组织专项检查。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一) 项目 | 2006-2007 年度目标 | 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一、环境质量目标 | 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每年达到90%以上。 | 1.抓好建筑车辆和工地扬尘、粉尘治理,完成省经贸委、发改委、环保局下达的年度散装水泥指导性指标,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建筑扬尘。 | 市建设局 | 县(区)政府 | 2.落实抑制道路扬尘措施,及时清扫和清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基本杜绝道路滴、洒、漏等现象;加强城市绿化,减少地表裸露。 | 市建设局 | 市交通局 | 3.每年对烟尘控制区内锅、窑炉进行复测,责令未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 | 市环保局 |
| 木兰溪、秋芦溪水质环境功能达标率达90%以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达标率达50%以上。 | 1.完成流域生态公益林保护年度计划任务。 | 县(区)政府 市林业局 | 市环保局 | 2.开展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沿岸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整治。 | 县(区)政府 市农业局 | 市环保局 | 3.完成木兰溪、秋芦溪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 | 市水利局 | 县(区)政府 | 4.开展“青山挂白”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采矿、采石行为。 | 市国土 资源局 | 市环保局 市林业局 | 5.开展农村垃圾综合整治,筹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 市建设局 | 市环保局 | 6.加强海洋环境执法,开展排海污染源治理。 | 市海洋与渔业局 | 市环保局 |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市区内河水质功能达标率达60%以上。 | 1.开展饮用水源地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年度治理计划。 | 市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 | 县(区)政府 |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清除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业及其它污染源,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污染源实行限期治理。 | 县(区)政府 市环保局 | 市农业局 | 3.开展北洋河网的综合整治工作,完成北洋水系河道整治一期工程。 | 市水利局、环保局、建设局 | 荔城区政府 城厢区政府 | 4.扩大城区生活污水入管进网范围,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 市建设局 | 县(区)政府 | 5.加强河道监管和执法,开展河道清淤清障。 | 市水利局、建设局 | 市环保局 |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二) | 项目 | 2006—2007年度目标 | 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二、污染控制目标
| 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的指标内。
| 1.分解下达年度总量控制计划,并严格按指标落实措施。 | 市环保局 | 县(区)政府 | 2.实施排污申报动态管理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审计。 | 市环保局 | 市工商局 | 3.组织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责令超标企业限期整改。 | 市环保局 | 县(区)环保局 | 4.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 市环保局 | 市工商局 | 5.下达年度企业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计划,完成年度安装任务。 | 市环保局 | 县(区)环保局 | “三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设施全部拆除,完成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经政府批转实施。 | 1.开展东圳、外渡、古洋水库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拆除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污染、破坏水源所有设施。 | 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市农业局 市水利局 | 2.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并经省政府批转实施。 | 县(区)政府 | 市环保局 市水利局 | 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规范处理;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4%以上,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7%以上,工业SO2排放达标率99%以上,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2%以上;完成4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1.每年开展2次以上环保设施运转检查,依法查处擅自闲置环保设施或偷、漏排污染物企业。 | 市环保局 | 市环境监察支队 | 2.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太平洋火电厂、荔丰鞋业、闽中污水处理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 市经贸委 | 市环保局 | 3.按照省政府对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全部列入规范管理的要求,加强对工业危险废物监管,规范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医疗废物管理按《莆田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渡性方案》要求,巩固已处理的35家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对乡镇医疗废物进行摸底,做好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 市卫生局 市环保局 | 县(区)政府 |
2006—2007年莆田市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工作计划(三) | 项目 | 2006—2007年度目标 | 整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协办单位 |
二、污染控制目标 | 1.仙游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审查及核准批复、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 2.垃圾处理厂完成招商和现场“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3.仙游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 4.莆田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 | 1.仙游县污水处理厂完成可研审查及核准批复、用地报批、管网设计、厂区平整等前期工作。 | 仙游县 政府 | 市建设局 | 2.仙游县生活垃圾处理厂完成招商和现场“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 | 仙游县 政府 | 市建设局 | 3.进一步完善莆田市区污水管网建设,扩大生活污水收集范围。 | 市建设局 |
| 4.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保证垃圾处理场稳定达标排放。 | 市建设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