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综〔2008〕105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荔城区人民政府 2007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情况的通报
荔城区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对县(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通知》(莆政办[2005]78号)精神,在你区自评的基础上,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8年5月5—9日对你区2007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查。市督导复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调查验证等形式,走访了区财政局、公安局、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到6个镇街及40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进行综合分析,督导评估,现将复查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荔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强化政府教育工作责任意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期间的任务进行攻坚,研究提出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把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上来,加大投入,切实改造农村薄弱学校,逐步推进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主要表现为: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造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区委、区政府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行统筹安排。在《荔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荔城区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把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全面规划安排,确定了全区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为实现这一任务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坚持做到“六个优先”,即,教育发展优先规划,教育经费优先安排,学校用地优先保障,教育人才优先引进,教师待遇优先落实,教育问题优先解决。区领导分别挂钩一至二所学校,区主要领导亲自抓好教育工作的落实,经常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就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区政府先后10次召开区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教育问题,区直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的领导都能认真履行职责,从而形成了齐心合力办教育的良好格局,营造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推进均衡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区政府依法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在全面达到“三个增长”法定要求的同时,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办学,教育经费得到有效补充。教育事业呈现出全面提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区政府高度重视薄弱校改造工作,建立校舍维修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007年全区投资7616万元,扩大校园面积91亩,建设项目17个,新建校舍34560平方米,这17个项目中有16个项目是在农村中小学学校。不仅城区学校建起了塑胶跑道,而且相当一部分农村学校也都建起了塑胶跑道。操场硬化,校园绿化,课桌椅更新,农村学校师生学习及生活环境得到根本性改观。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完善,多方筹措资金280万元,用于完善远程教育设备配置,全区中学及150人以上的小学全部配备了多媒体教室。继续抓好中小学布局调整,撤并5所小学,创办成特殊教育学校,提升办学规模和效益,完善教育体系。加大农村达标高中的建设,投入资金扩大莆田十五中的校园面积,实施莆田八中一级达标和莆田九中三级达标工程,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积极筹措资金创建乡镇独立中心幼儿园,新建西天尾中心幼儿园按高标准设计,建成后将是成为全市一流的幼儿园。全区中心幼儿园10所,基本上形成了以公办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办学格局。各类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教育均衡发展已经得到有效推进。 (三)重视队伍建设,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区编办按照闽政[2002]121号文件,认真核编,同时根据荔城区中小学实际,追加了部分教师编制,优化了结构,防止教师断层,使教师人数基本满足全区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学校机构设置合理,领导职数配备规范。认真落实并提高教师策待遇,教师的工资、医保、住房公积金得到有效保障,对在边远地区任教的教师津贴,由去年的80元提高到100元。注重师风师德建设,强化教师的育人意识和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区教师进修学校的职能,教、研、训齐头并进,“以培训机构为基地,校本培训为基础,岗位培训与学历教育相并举”的多层次、多形式的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模式已经形成。以教研片为单位,以专、兼职教研员为骨干的教科研工作成效显著,为教育质量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专任教师的学历结构、职称职务结构趋于合理,建立并落实城镇与农村薄弱学校挂钩帮扶与支教制度,促进了农村学校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坚持依法治教,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端正学校的办学思想。构建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德育工作网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教育环境得到不断优化。北高镇岱峰中学组织开展的关爱“留守孩子”活动特色明显,成效显著,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组织领导,制定课改方案,保证课改经费,促进课改工作的落实。教育督导工作扎实有效,在全市率先建立对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推动镇(街)领导积极履行教育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荣获市级以上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给予经费奖励,为实施素质教育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校的办学思想更加明确,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不断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五)认真履行职责,“控辍保学”工作取得成效。建立职能部门、镇街政府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区政府分别与区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签订《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镇(街)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奖惩、责任追究办法,并把教育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能够认真履行组织入学、“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在做好文化户口册的滚动登记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建立外来工子女入学有关制度,让外来工子女享受与本区域学龄儿童少年同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主要问题与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教育工作的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教育工作的重要保证。区政府已经制定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各镇(街)教育工作责任制度,同时也与各镇(街)签订了《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这些制度建立以后,关键是如何抓好落实。建议区政府把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引入效能督查机制,对履行教育职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效能告诫。要扎实抓好对镇(街)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并参照市里的做法,对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切实运用督导评估结果,把督导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政府行为,狠抓“控辍保学”,把好学额巩固关。辍学率是动态指标,抓好“控辍保学”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虽然,荔城区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个别镇(街)履行职责不到位,文化户口没有及时滚动登记,初中辍学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区政府要督促镇(街)政府增强依法治教的法律意识,切实负起“控辍保学”的责任,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学校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不断优化学校育人环境,关注每一个学生,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防止因厌学而辍学。公安部门每年要主动无偿地提供3周岁儿童的信息和当年度户籍变动花名册,为镇(街)文化户口册的滚动登录提供依据,同时要对初中或高中毕业生的人口文化程度及时进行更改。 (三)依法做好教育经费预算,拓宽筹资渠道,努力提高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荔城区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使用基本规范,但个别指标是通过追补才到位的,如2007年城市教育费附加152万元是在本次督查时才追补到位;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虽然达到省定标准,但水平较低,与本区经济体量不相称;农村中小学免除杂费的配套资金没按规定的学生数安排配套。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是法律赋予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责。要求区财政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按规定要求做好义务教育经费预算,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应大幅度增加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增加对职业教育和幼儿教育的投入,防止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游离在政府视线之外。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捐资办学,以筹集更多的经费兴办教育事业。 (四)努力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荔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希望区政府认真总结成功的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发展。一方面要对城区学校进行扩容,努力创造条件扩大校园面积;另一方面要尽量压缩招生规模等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城区学校班生额过大,校园校舍面积紧张,学校体育活动场地欠缺等问题。对新建的小区学校的布点要进行合理规划,做到布点科学合理。 (五)切实建立校舍鉴定、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及时清除学校危房,确保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在本次督查中发现有的旧房或疑似危房仍在使用中;大部分农村中小学厕所不符合建设标准;部分学校办学配套设施较差,学生食堂、宿舍紧缺简陋,卫生室建设达不到要求;相当部分学校校舍房产证和土地证没有办好;要求荔城区政府进一步完善危房定期勘查、鉴定、维护机制,特别是C、D级危房必须及时全面拆除。同时按《学校卫生条例》尽快配备学校卫生医务人员,特别要配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卫生人员,加强学生食堂和宿舍卫生管理,保障学生权益;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学校办证时给与减免优惠政策,尽快办齐办全“两证”,使学校的国有资产具有法律依据,避免学校国有资产的流失。 (六)加大宣传,深化督导,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的实施一是教师教育理念的更新,二是家长传统观念的转变。要加大实施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家长理解支持素质教育。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检查,通过开展常规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的办法,督促学校按照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指标要求,扎实开展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要开展教学仪器使用的专项督导检查,保证按课程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实验;要加强课程管理的监督检查,纠正挤占挪用活动课课时的做法。同时要加强对体音美兼课老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促进语数英与其他课程教学质量的同步提高。 三、复查得分情况 按《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案》(修订)的评估标准、评估办法、计分方法,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市级复查,各项A级指标量化结果如下: 项 目 | 权重 | 得分 | 得分率 | 等级 | A1领导职责 | 100 | 96 | 96% | 优秀 | A2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 | 240 | 238 | 99.17% | 优秀 | A3办学条件 | 240 | 221.5 | 92.3% | 优秀 | A4教师队伍建设 | 150 | 145 | 96.7% | 优秀 | A5教育管理 | 100 | 96 | 96% | 优秀 | A6教育改革与发展 | 170 | 157 | 92.35% | 优秀 | 总评 | 1000 |
|
| 优秀 |
按闽政办[2006] 15号文件规定,市督导评估组认为,荔城区为二类地区,本次复查总评为优秀等级。 对上述通报意见若有异议,可在收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申请复议。若无异议,区政府应组织有关方面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在收到本反馈意见之日起的30天内,将整改方案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督导室,同时抓好整改工作。
二○○八年六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