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政综[2005]73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
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我市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符合终身学习要求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全面建设湄洲湾港口城市的目标要求,现就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五”期间,我市的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较快,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有了很大的拓展。普通高中招生三年翻了一番,至200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收新生25964人,普通高中在校生达67622人,全市达标中学高中招收新生9527人,已占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数的37.5%,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同时,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也对新时期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重要意义,明确加快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是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举措,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更高层次更好质量教育需求,提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需要,是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基础工程,是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机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二、明确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我市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稳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同时,将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作为发展的重点,深化普通高中体制、课程、人事的改革,全面提高普通高中的教育质量。
(二) 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到 2010 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逐步建立起我市发展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投入体制多元,办学模式多样,管理体制理顺,内部运行规范,质量效益较高的,纵向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贯通,横向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的,基本满足社会需求的现代化的优质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格局。
具体目标是:(1)到2005年,普通高中招生2.7万人,入学率达到51%左右,在校生数达73000人左右;(2)确保普通高中招生数逐年增加,到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达到3万人左右,入学率达63%左右,在校生数增加到9万人左右;(3)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到2010年重点建设省示范性高中5-6所,省一级达标中学4-5所,省二级达标中学5-6所,省三级达标中学8-10所,省级达标校、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数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总量的65%左右;(4)力争至2010年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8%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达2%以上,高中教师素质得到整体提高;(5)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技术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以信息化带动普通高中教育的现代化。
三、积极构建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的体制和机制
(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通高中。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民营企业、集团或个人通过多种形式举办上规模、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高中。加大对现有高水平、高质量的民办高中的扶持和管理力度,特别是在高中招生、师资培训、学校管理、创建省级达标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促进民办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
(二) 鼓励“名校带民校”、“名校办分校”、“名校改造薄弱校”。允许办学历史悠久、教育教学质量高的公办学校在保证本校规模和质量的基础上,在实行与原校“四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经营管理,独立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单独或采取县区共建、校企联合或股份制办学等形式举办民办普通高中,新增部分按民营方式运转。
(三) 鼓励和支持组建“教育集团”。紧紧抓住制定高中教育发展“十一五”计划的有利时机,建设一批校园占地面积充足,规划设计科学的现代化普通高中或特色高中,使其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中发挥龙头作用,并允许以“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公办民办联合”等多种形式组建“教育集团”,精心打造普及高中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的“航母舰队”,大力发展城市和中心集镇高中。促进普通高中上规模、创达标、升档次,做大做强优质资源。
(四) 允许新建的普通高中采用民营机制,吸收社会资源,举办有特色的普通高中。开拓资本市场,有计划的通过协调企业(集团)建立捐助或设立教育基金,挖掘学校无形资产的市场潜力,通过冠名权、校园标志性建筑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金。
四、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发展优质普通高中教育,扩大普通高中规模。以普通高中达标评估为机制,扩大现有达标高中招生规模,拓展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从2005年起,我市省级示范校年招生规模不少于18个班,省一、二、三级达标校年招生规模分别不少于16个班、14个班、12个班,一般普通高中年招生规模不少于6个班。发挥优质普通高中辐射作用,扶持普通高中薄弱校建设。实行省级示范校、省级达标校与普通高中薄弱校挂钩,从管理、师资、教研教改、信息技术教育、仪器设备等全方位进行扶持,促进普通高中薄弱校完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规模。
(二) 大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课程改革是当前高中教育改革的核心。目前,当务之急是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为我市普通高中过渡到实施新课程做好思想和观念的前期准备。按照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分期分批做好高中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培训、研修和课题研究工作,依托优质高中建设一批实验研究基地,辐射推广实验成果。促进基于模块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方法的转变,构建以学校为基地的教学研究、选课指导、学分管理等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同时,认真总结和推广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制定和完善适应课程改革需要的初中学生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促使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接轨。
(三) 加强省级达标校和示范性高中建设,推动整个普通高中教育的快速发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分级达标、分类推进、动态管理”的激励机制,促使已经建成省级达标校、示范性高中在巩固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尚未达到省级达标校、示范性高中的普通高中要早规划,强化措施,积极争创。用3-5年的时间,通过市、县(区)的共同努力,分期分批建设好6所左右的示范性高中,使省级达标校达到20所左右,充分发挥这些学校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四) 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努力推进高中教育现代化。牢固树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意识,积极推进普通高中的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以开展达标校建设、示范性高中建设为契机,加快普通高中校园网络和资源库建设步伐,创设良好的网络学习环境。高标准、高质量普及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教育,努力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提高学生搜集信息、处理信息和学习新知识的能力。加强信息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建立实施信息技术与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整合研究推广制度,努力推动教育教学方法和模式的创新。建立现代远程教育制度,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远程教育和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网上学校,努力实现学生网上学习。实施全市普通高中信息资源共享计划,整合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的信息资源,促使共同发展。
(五) 积极发展普通高中特色教育,举办特色普通高中。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普通高中特色教育的发展,抓住制定区域普通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加快普通高中建设与发展的时机,加强艺术教育、体育和外语教育等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优化全市普通高中的资源配置。新建和支持帮助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改建为特色普通高中,丰富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内涵和结构,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特色普通高中,在师资调配、资金投入、招生入学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使其尽快发展、壮大起来。
五、大力加强普通高中师资队伍建设
(一)严格高中教师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全面实行聘用制;采取有力措施,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教师;招聘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非师院本科毕业生,积极向省外、市外聘用优秀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骨干教师到高中任教。
(二)建立和完善高中教师定期继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的制度。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使高中教师的专业化程度,包括师德修养、教学业务能力等得到提升;立足于校本培训,大力提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新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学相长,共同提高。
(三)着力实施“园丁工程”。坚持和完善普通高中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育教学专家评选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中教师队伍。
(四)大力提高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通过高师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研究生课程班等多种途径,鼓励在职教师提升学历层次,达到省要求的标准。
(五)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教师聘任制,明确教师的岗位责任,逐步形成“奖勤罚懒、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任用激励新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高中教师跨校兼课、交流的制度。促进教师从发达地区到贫困地区学校,城镇高中到农村学校,达标、示范性高中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缓解薄弱校、农村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对本科教师的需求,促进高中教育质量的均衡提高。
六、加强领导,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投入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各级政府要将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以县区为单位认真搞好高中阶段生源摸底,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县区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思路,将普通高中建设与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一起规划,与本地城市改造、农村城镇建设统一规划,整体推进。
(二) 增加高中教育经费的投入。建立高中的教育成本政府、社会、家庭共同分担的有效机制。一是政府要增加对高中教育投入。市设立高中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扶持高中发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统筹、挤占、截留、挪用学校预算外资金,不得以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拔款。二是要吸引社会广泛参与,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经费,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民办高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收支管理。三是学生家庭应分担部分比例的教育成本,要通过教育收费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定家庭承担的教育成本合理比例,推行优质优价,促进普通高中学校档次的提升。
(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普通高中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合法权益,减少面向普通高中学校的各类检查、评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乱摊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实行宏观管理和监督的前提下,进行普通高中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探索和实践,给予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管理、财务、人事安排等方面更多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自主发展,加快发展。
二○○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