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今年以来,莆田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出台《“三合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三合一”专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傅冬阳副市长、许冬红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吴建华副局长等莅临支队调研,分析“三合一”整治工作的现状,研究具体措施。市政府强化整治措施,推进“三合一”整治工作的落实。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各县(区)成立“三合一”场所整治办公室,人员由公安、工商、建设、经贸、安监、文化、消防等部门抽调。督促各管委会、乡(镇、街道)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治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各级整治办积极争取各县(区)政府的支持,为整治办每年度安排一笔专项经费。 二是深入排查摸底。层层负责,摸清辖区内“三合一”场所底数。“三合一”场所整治排查摸底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乡(镇、街道)行政主官为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包片领导、乡(镇、街道)下村干部、村(居)分管领导、派出所责任民警为责任人,对排查出的“三合一”场所按照要求统一登记造册,一个场所一张表格,建立健全“三合一”场所基础台账,并明确整改时间、指导人员、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 三是落实整治措施。加大隐患整治力度,严格落实查封程序,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立即清理住宿人员;各县(区)整治办人员派人进行指导,限期整改;对限期不整改的,给予停厂、停业(含停水、断电),并给予警告或罚款;对拒不整改的,给予查封并行政拘留。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各级整治办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发放图文并茂的宣传单、小册子,积极开展“三合一”消防知识宣传。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对辖区登记造册的“三合一”场所的企业主分批分期实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各企业主经整治办培训后组织本企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整治办对辖区内“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抽查不少于5家企业。抽查时要有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出具《整改通知单》。对每次检查督查情况采取每半月一期简报形式给予通报并报市政府。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抓整治工作的责任,督促各级认真履行职责,持续抓好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各县(区)、各乡(镇、街道)“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责任人实行考评并进行奖惩,对因“三合一”发生亡人火灾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并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