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调查:水稻减产,种子有问题?
发布时间:2008-08-20 09:15:47   文章来源:湄洲日报  

     
市农业局调查发现,该品种不适宜稻瘟老病区种植

  热线:涵江区新县镇新县村林某反映,该村几户村民今年3月份向新县镇枇杷协会购买水稻种子。种子播种后,稻禾没有长出,要求赔偿损失。

  调查:市农业局于8月7日成立调查组,深入现场调查。经查,2008年3月,新县镇林某等农民向新县镇枇杷协会购买“金两优33”杂交水稻种子10多公斤。该种子通过福建省农作物审定委员会审定,属于合格产品。但此种子为感稻瘟病组合,新县村等村为稻瘟病老病区,不适宜种植感瘟品种。新县镇枇杷协会在销售该种子时,没有向林某等说明清楚,负有主要责任;林某等农民也没有认真阅读种子包装袋及种子说明书上该组合特征特性及栽培技术,且防治稻瘟病不及时,造成8.9亩的水稻暴发稻瘟病,严重影响稻谷的产量,负次要责任。

  结果:经调解,双方愿意共同承担责任。售方承担60%损失,购方承担40%责任。售方同意补偿6675元。群众对此补偿表示满意。 

民生热线223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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