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手续办理
发布时间:2008-04-14 11:37:56  

      我市强调:根据“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统筹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维护流动人口子女在学校的正当权益,在接收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

【字体: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 莆田市人民政府网
Copyright © 2006 www.puti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5070218号